罗城镇“六举措”壮大村集体经济
| 招商动态 |2017-03-12
罗城镇人民政府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
罗城镇党委、政府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任务,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工作切实落实到位。采取“一加一”的工作模式,即各村每年在完成上级任务的同时,由党委政府一把手牵头培育1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亮点村。
二、规划引领,制定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罗城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各村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制定“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发展策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制种西瓜、葵花等种养殖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三、政策扶持,发展培育
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积极联系上级部门,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就医、求学和职业培训等问题,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后劲。
四、盘活资产,加大投入
一是盘活闲置空房、学校、市场,通过引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这些地方重新进行利用,把它们变废为宝,在增加集体收入的同时,有效地保护了集体资产。二是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矿产、林木、水域等闲置资源。
五、强化监督,完善提高
一是加强“村账乡镇代理”机制管理体系,完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备用金管理、开支审批、经济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确保支出科学合理、收入足额入账。二是加强民主监督,认真抓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落实村级财务定期公开制度,确保村财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三是开展村级集体“三资”核查工作,建立产权明晰的资产管理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四是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
六、督查考核,高效培训
罗城镇人民政府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及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各村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迟缓、进展不力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同时,组织全镇村干部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好、措施得力的乡镇进行学习,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任务,切实提高农民收入。